
③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人员,包括以下两类人员: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已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专科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且专业水平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体报名材料见后);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二)初试日期:2014年1月4-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④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交验:a.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及成绩单;b.同时提供本人高职高专毕业后与报考专业方向有关的再进修证明,或者提供本人参加重要展览的证明材料、入选证书或获奖证书,史论专业考生需提交具有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一篇。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二)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待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二)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待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二)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待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