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方式:0991–(电话)、(传真)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邮编830054)3.E-mail:zsb@.cn4.学校网址:招生网址:

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邮编830054)

招生计划、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为人(含直升本计划)。其中,本科计划为人(含区外计划人),专科计划为人。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新疆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3.体检标准:男生身高1.70米以下,女生身高1.60米以下考生,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体育学类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其他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单科成绩要求:(1)商学院:经济学专

第十四条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5.专业录取原则(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文史类及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前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体育类专业

(3)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维吾尔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7)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民语言考生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双语班考生汉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

(7)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民语言考生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双语班考生汉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