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招生资格确认的对象为2014年受聘为我校的硕士生导师,确认后具有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一、招生原则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每位导师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3、导师一人当年度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8个。本公告中涉及的导师个人招生名额仅做参考,导师实际招生数将由学科根据学生选报的情况,在符合以上3条基本原则基础上并充分尊重导师个人意愿的情况下,在本学科招生计划总数内合理安排。下载链接:001-2016年招生硕导简介.rar下载链接:006-护理招生导师名单.pdf下载链接:007第一临床医学院各专业招生导师情况.pdf下载链接:009康复医学院2016导师简介.rar

二、相关说明1.本次招生资格确认的对象为2014年受聘为我校的硕士生导师,确认后具有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2.本年度新增的硕士生导师同时获得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三、相关要求1.6月26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符合招生资格条件且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表》、名单汇总表、“培养单位招生资格确认办法”等材料各1份(均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备案。2.请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确认工作。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申请人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由培养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盖章。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确认结果的,由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联系人:曾志刚联系电话:0591-22863085电子邮箱:yjsc@.cn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2022年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2.培养单位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附件2:培养单位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xls

一、工作原则各培养单位综合考虑今年招生实际情况、学科特点及学位点的评估和发展、师资队伍水平、导师科研成果与经费、师德表现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情况,参照《福建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闽工院研〔2013〕5号)和《福建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闽工院研〔2015〕3号),经过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充分讨论和研究,制定不低于上述文件中关于导师遴选条件的《培养单位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