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应对参加复试考生的以下事项进行审查:(一)考生身份应认真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一致。(二)毕业证书及学生证应对全部参加复试的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进行严格审查。无原件考生(学生证显示不是应届生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如对原件有疑问,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相关认证材料。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此认证书者不得拟录取。(三)档案材料应向统考、联考、单考中已确定拟录取的考生的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其人事档案材

2.同等学力加试 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四)外校调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以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3.预先制作一定数量复试题目,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具体复试内容。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各项要求与初试要求一致。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科目以零分计。 1.时间:4月7日下午14:00-17:00;4月8日上午8:30-11:30。 2.地点:渝北校区第五教学楼5201教室。

(一)研究生招生办应将学校制定的复试和拟录取办法予以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附件:经济法学院2018年硕士招生复试名单.rar答案来源于:2018年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

2.同等学力加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