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珠海校区招生单独采取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面试(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40%)。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笔试(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60%)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复试考核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初审选拔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提交材料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报名办法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以上。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中,英语达到如下条件之一者,英语免试。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