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95 |
| 高职排名 | 428 | 6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4 | 83705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8 | 33593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1 | 2322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4 | 104993 | 150 |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建校于1946年,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创建的第一所公安教育训练机构,是目前我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亦是我省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
自1978年开始公安专业学历教育以来,学院经历了多次改革与发展,规模由小到大,类型结构由最初的中专教育、到与黑大联合办学的专科教育、再到独立办学的高等职业教育以及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阶段,现已形成了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特色鲜明的办学格局。特别是近年来,学院坚持从严治学,首创研发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创新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在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公安教育发展探索出了新路,得到公安部和基层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为我省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学院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黑龙江省教育厅为学院单独设置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录取时段为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投档录取。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严格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被学院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录取。
根据各志愿地、专业、科类、性别招生计划数及高考分数,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0451-88126111、0451-88126210、0451-88126212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文化产业普通高校,是四川省省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职院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单位、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最具吸引力十大院校、四川省新闻传播卓越人才建设高校、四川省文明校园、网络十佳口碑高职院校。
近年来,学校创新凝炼以“一纲四目”为特色的文化创意人才培养路径,教育教学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理念开始迈向系统化、制度化、模块化、课程化、学分化的阶段。参与建设国家级教学资源库3个,主持编制国家专业教学标准1套,立项建设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2门。1个教师团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2名教师获得全省高校教学大赛二等奖,学生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一、二等奖19项70余人次。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3项,荣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项。综合科研水平进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评估前列,稳居全省高职院校榜首。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我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学校不拒收补填志愿的合格考生。
3、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对该考生做退档处理。
4、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各专业的录取均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6、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
8、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①艺体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②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则编导类各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体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 028-85766716 64551517
招生咨询QQ群:563064678(一群) 758726867(二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