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坐落在辽宁省本溪新城,距沈阳桃仙国际机场20公里,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的前身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成立于1907年的本溪县立师范传习所。1948年东北解放后,更名为本溪工科高级职业学校,1958年升格为本溪钢铁学院。1991年,本溪大学更名为本溪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1996年,本溪市师范学校并入本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本溪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本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更名为辽宁科技学院。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辽宁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变的本科试点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教育部重点支持的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试点院校、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试点院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2017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科学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全国首批试点院校、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百城千校”首批试点院校、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变示范校。2018年,被确定为教育部首批新工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单位,国家发改委“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单位。2019年,教育部新工科项目获评中期优秀项目。2020年,获评教育部新工科教育综合改革优秀结题项目单位、辽宁省“1+X证书”试点院校、第二批省军民融合单位。
学校占地87.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9.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原值2.24亿元。图书馆藏书105万册。现有校内实验室(中心)4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3个,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
学校设有15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艺、教育等五大学科门类的38个本科专业和8个招生高职专业。有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2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7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本科重点支持专业1个,省级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
学校现有教职工892人,其中专任教师527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29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77人。有博士生导师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柔性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6人。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2人,辽宁省优秀教师3人,辽宁省教学名师4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1239人,其中本科生9932人,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一直保持在95%以上,居省属高校前列。
近年来,学校依托本溪丰富独特的红色资源,传承、发扬东北抗联精神,用抗联精神育人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红色文化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学校东北抗联精神育人“筑梦空间”展馆先后获批“辽宁省抗联精神当代价值研究基地”“辽宁东北抗联精神研究中心”“辽宁抗联研究实践基地”“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新型智库研究基地”、“本溪市爱国主义示范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校面向行业和地方积极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近三年来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09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21项,省级以上项目248项。承担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0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34项,其中一等奖6项。
近年来,学校以转型发展为突破口,搭建“校企、校政、校校”合作的产教融合平台,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科技、政务咨询等社会服务。在转型发展重大项目上取得了重大突破,获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获批国家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方案项目。广泛与企业合作,共建产业学院,与中科曙光集团合作办学,共建“曙光大数据学院”;与新松机器人公司合作,共建“新松机器人应用学院”;与海尔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海尔物联网学院”;与华为公司共建“华为ICT产业学院”;与中铁集团共建“中铁学院”;与希杰(CJ)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希杰生物产业学院”;与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三征班”;与广州启航物联佳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启航青年管理者精英班”。2020年,“新松机器人学院”“曙光大数据学院”被认定为省级现代产业学院。
启动服务地方行动计划,面向辽宁省产业发展实际,不断提升协同创新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个,省级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1个。依靠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成立了大材料应用研究院等13个科研院(所),这些研究机构已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研究咨询服务基地。鼓励教师开展应用型科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开展“百名教授进企业”活动,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牵头组建“辽宁省机器人产业校企联盟”,并成为联盟理事长单位。搭建稳定的校企合作平台,成为辽宁省钢铁产业产学研创新联盟、辽宁鹤腾科技热处理工艺装备产学研联盟等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等30个校企联盟理事单位。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电力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中铁建设集团、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神华集团、中国黄金集团、北京神州数码、北京钢铁研究总院、首钢集团公司、宝武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设总公司、本钢集团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通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5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接受学生实习、实训、就业。
大力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与东北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韩国新罗大学、泰国博仁大学、格乐大学、马来西亚彭亨大学、博特拉大学、新西兰维特国立理工学院、俄罗斯鄂木斯克国立技术大学、日本设备企划株式会社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招收索马里、苏丹、也门、肯尼亚、坦桑尼亚、尼日利亚、加纳、俄罗斯等国家留学生,不断拓宽学校教育国际化发展之路。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辽宁科技学院不断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内涵式发展,稳步提高办学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坚持“应用型、地方性、行业性、国际化”的办学定位,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努力建成社会评价高、产业影响大、行业附着力强的区域示范性应用型大学,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东北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校地址:辽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学校网址:http://www.ln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lnist.edu.cn
邮政编码:117004
传真电话:024-43164076
QQ群:1103906617
咨询电话:024-43164073 024-43164075
联系人:韩老师
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辽宁省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计划招生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 奖学金助学金的种类、金额和比例
第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和我校共同出资设立。
(二)国家助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助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的学生。辽宁省政府助学金由省政府和我校共同出资设立。
(三)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
(四)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
第四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和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发放。
第五条 辽宁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名额和标准根据辽宁省政府规定发放。
第六条 综合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金额和比例为:
(一)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600元,比例占学生总数的0.5%;
(二)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比例占学生总数的1%;
(三)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比例占学生总数的2%。
第七条 单项奖学金设立下列奖项:
(一)竞赛优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300元;
(二)社会助学奖学金,根据捐助个人或团体要求发放。
第三章 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条件
第八条 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条件
(一)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上学年无补考科目或重修科目,学习成绩本科生在校期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3.0(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80.00分)以上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录取分数线100分以上;
5.申请辽宁省政府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上学年无补考科目或重修科目,本科生上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3.0(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80.00分)以上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录取分数线80分以上;
6.申请辽宁省政府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上学年无补考科目或重修科目,本科生上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2.5(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75.00分)以上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录取分数线60分以上;
7.经学校认定,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二)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助学金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学年无补考科目,本科生上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2.0(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70.00分)以上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录取分数线60分以上;
5.申请辽宁省政府助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学年无补考科目或重修科目;
6.在校期间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及辽宁省政府助学金时具有优先权;
7.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生活俭朴。
第九条 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突出,无迟到早退和旷课行为,学期成绩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公益劳动及其它有益活动;
(六)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住宿学生在宿舍内表现良好,遵守公寓管理规定;
(七)在校学习满一学年;
(八)一学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九)申请一等奖学金的学生,本科生本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3.0(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80.00分以上);素质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中排名前10%;
(十)申请二等奖学金的学生,本科生本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2.5(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75.00分以上);素质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中排名前15%;
(十一)申请三等奖学金的学生,本科生本学年各科平均学分绩点在2.0 (或专科(高职)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值在70.00分以上);素质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中排名前20%;
(十二)在校学习最后一学年的毕业学生只授荣誉称号。
第十条 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竞赛优胜奖学金,奖励凡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学生工作部审定,参加全国、辽宁省等组织的有关学习、文体、制作等各类竞赛获奖者;
(二)社会助学奖学金按设立奖学金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要求评定。
第四章 奖助学金的评审
第十一条 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十二条 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学习成绩占7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占30%。
第十三条 奖学金确定学习成绩时,本科学生课程学习成绩采取学分制平均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核算并排名(详见《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学分制实施办法》),高职(专科)学生课程学习成绩采取加权平均值(∑课程(成绩×学时数)/∑课程学时数)计分的办法核算并排名(考查课成绩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计算)。
凡学期内未完成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任务,有重修或补考的学生,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第十四条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学生缴费工作暂行规定》实行完费评奖、评优、推选学生干部制度。对欠费学生(经学院审批缓缴者除外)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五条 各类助学金、奖学金(除单项奖外),不可兼得。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评定由各系负责组织实施。评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七条 各系要将评定结果向本系师生公示一周,并将素质综合测评表、奖(助)学金申报表、评选材料、打印名单及电子档案报学生工作部审核,经学院批准后按规定发放。
第五章 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荣获奖学金的学生,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学校将取消荣誉称号,收回奖金和证书,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如果在未得到奖(助)学金之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获奖称号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 对在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发生的营私舞弊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和《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勤”等一系列资助措施,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全校各种奖助学金共23项,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年;启航奖学金:25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启航助学金:2500元/年。学校还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孤儿、烈士子女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防疫安全考生必须按照考生防疫须知要求进行防疫防控考前连续14天不得离开辽宁省进入校园前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方可进入校园参加考试具体请见附件考生防疫须知温馨提示建议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提前到辽宁科技学院熟悉周边情况有住宿需求的考生请提前安排附件考生防疫须知辽宁科技学院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5月14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科技学院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土木工程专业专业综合课考试及技能考核考生考试须知

五成绩查询以及异议复核6月15日16日辽宁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2021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入学考试土木工程专业专业综合课与技能考核成绩同时受理考生异议成绩复核申请进行成绩复核6月21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科技学院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土木工程专业专业综合课考试及技能考核考生考试须知

1请考生于5月15日至5月22日24时登陆网站凭身份证号自行打印准考证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进入考场把两证放在桌子左上角备查要求考生提前40分钟入场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室3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4请考生自备黑色碳素笔2铅笔橡皮直尺计算器等考试必备用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5禁止携带手机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6考生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答题必须使用黑色碳素笔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7不遵守考场纪律

辽宁科技学院/2020年土木工程学费:39001.2020年土木工程学费:3900;2020年土木工程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辽宁土木工程理科本科批普通类四年29

本文介绍了辽宁科技学院专升本旅游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升本学校代码、旅游管理专升本专业名称、旅游管理专升本人数、旅游管理专升本专业代码、旅游管理专升本地址、旅游管理专升本学费、旅游管理专升本学制、旅游管理专升本学校名称。旅游管理专升本专业介

本文介绍了辽宁科技学院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学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地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人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学校代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代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学校名称、计算机科学

本文介绍了辽宁科技学院专升本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升本专业代码、自动化专升本学费、自动化专升本地址、自动化专升本人数、自动化专升本学校名称、自动化专升本学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名称、自动化专升本学校代码。自动化专升本专业介绍专业代码04

本文介绍了辽宁科技学院专升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代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地址、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学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学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学校代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人数、

本文介绍了辽宁科技学院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学校名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学校代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代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名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人数

本文介绍了辽宁科技学院专升本土木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升本学费、土木工程专升本学校名称、土木工程专升本人数、土木工程专升本专业代码、土木工程专升本地址、土木工程专升本学制、土木工程专升本学校代码、土木工程专升本专业名称。土木工程专升本专业介